本书为国立暨南大学法律丛书之一,是关于我国民法债之编纂。本书是依照中华民国政府颁布的民法债编第二章内容所编订的,对各种债,如买卖互易、计算赠与、租赁借贷、雇佣承揽、出版委任、经理代办等与契约相关的各种事务都按照法定内容进行了逐条解释。内容上与《民法摘编总论》一书互为补充。为纪念暨南大学法学院成立90周年,法学院资助影印出版此套丛书,旨在向暨南大学法学院的前辈致敬,并传承暨南法律人的学术精神。
韦维清:1888年出生,江苏盐城人,字缉溪,英文姓名W.C.Wei。前清京师法政学堂法律科毕业,历任江苏浙江高等地方各级法院推事,上海法政法科群治、新民各大学教授,上海地方法院推事等职。1929年9月至国立暨南大学法律学系任教。
導言
第一章契約之意義及種類
第二章買賣
第三章互易
第四章交互計算
第五章贈與
第六章租賃
第七章借貸
第八章僱傭
第九章承攬
第十章出版
第十一章委任
第十二章經理人及代辦商
第十三章居間
第十四章行紀
第十五章寄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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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