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我国台湾著名民法学者王泽鉴先生的经典力作之一。笔者通过专题研究的形式,辅以丰富的判例与学说,分门别类对民法学的基本概念、理论体系及实务上疑义迭生的焦点问题进行全景式阐释,对大陆法系尤其是德国法的民法原则予以引介式考量;笔者的研究视角既立足传统--博采众家之长,又不囿于框架--递进式推陈出新,其凝结于本书的成果将对我国民法理论体系的构建及民事法律的解释适用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并在此过程中重塑民法学维护个人自由尊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理论光芒。
王泽鉴,1938年出生于台北,毕业于台湾人学法律系,获得过慕尼黑大学法学士。曾担任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访问教授,并在英国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政经学院、澳洲墨尔本大学从事研究工作。现任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专攻民法,主要著作有《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1-8册)、《民法
总则编关于法律行为之规定对物权行为适用之基本问题
三论“出卖他人之物与无权处分”
出租他人之物、负担行为与无权处分
租售他人之物、所有人之承认与债之主体的变更
买卖、设定抵押权之约定与第七五八条之“法律行为”
物权行为错误与不当得利
未成年人与代理、无因管理及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制度与衡平原则
不当得利之连带债务
侵害他人债权之侵权责任
信赖利益之损害赔偿
出卖之土地于移转登记前被征收时,买受人向出卖人主张交付受领补偿费之请求权基础
德国法上损害赔偿之归责原则
代位权之代位
基于契约关系之越界建筑与土地受让人之拆屋还地请求权 总则编关于法律行为之规定对物权行为适用之基本问题
三论“出卖他人之物与无权处分”
出租他人之物、负担行为与无权处分
租售他人之物、所有人之承认与债之主体的变更
买卖、设定抵押权之约定与第七五八条之“法律行为”
物权行为错误与不当得利
未成年人与代理、无因管理及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制度与衡平原则
不当得利之连带债务
侵害他人债权之侵权责任
信赖利益之损害赔偿
出卖之土地于移转登记前被征收时,买受人向出卖人主张交付受领补偿费之请求权基础
德国法上损害赔偿之归责原则
代位权之代位
基于契约关系之越界建筑与土地受让人之拆屋还地请求权
离婚契约之拘束力与特别生效要件之履行
两愿离婚“登记”法律性质之争议在法学方法论上之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