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市场上缺少三位一体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用书,本着指导考生有效备考和为考生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原则,华图教育特汇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研究领域的专家,在深入研究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历年考试规律的基础上,结合最新考情,编写了本套江苏事业单位招考一本通教材及配套试卷。
本书集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和写作三科知识于一体,体例新颖独特,内容完整全面,并收录了最新考点及时政热点,贴近江苏考情,具有极强的适用性、系统性和实用性,有助于考生夯实基础、开阔眼界、盘活知识,进而全面提升综合能力和素质。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帮助考生掌握政治、经济以及行政管理等常识,从而提高运用这些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部分采用华图独特的“模块教学法”,结合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真题和考点,从实际岗位需要出发,培养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写作部分则综合性地指导考生提升自身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作为事业单位招聘以及公务员考试图书领域的领航旗帜,华图教育时刻关注各地考试动态,搜集考生备考信息,不断自我鞭策、吐故纳新,在提高、完善自身产品的同时,为整个图书行业注入了新的气息和活力,也在为使未来文化产业成为国家支柱性产业作出自己的贡献。
本书特色: 针对考情深入分析江苏事业单位考卷结构,清晰呈现考情 直击考点全面覆盖三大部分核心考点内容,精准把握要点 讲练结合精选海选真题配合考点知识精讲,强化复习效果
第一部分 公共基础知识
第一篇 法律常识
考情分析
第一章 法学基础理论
第一节 法的概念、分类
第二节 法的效力
第三节 法的制定与实施
第四节 法律关系、法律责任
第二章 宪法
第一节 宪法基本理论
第二节 国家机构
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国家基本制度
第三章 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第一部分 公共基础知识
第一篇 法律常识
考情分析
第一章 法学基础理论
第一节 法的概念、分类
第二节 法的效力
第三节 法的制定与实施
第四节 法律关系、法律责任
第二章 宪法
第一节 宪法基本理论
第二节 国家机构
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国家基本制度
第三章 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第二节 行政行为
第三节 具体行政行为
第四节 行政复议
第五节 行政诉讼
第四章 刑法
第一节 刑法概述
第二节 犯 罪
第三节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第四节 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
第五节 共同犯罪
第六节 刑 罚
第七节 犯罪的种类
第五章 民法
第一节 民法概述
第二节 民事主体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第四节 民事权利
第五节 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
第六章 经济法
第一节 经济法总论
第二节 经济法分论
第七章 商法
第一节 公司法
第二节 我国的企业法律制度
本篇强化练习
第二篇 政治常识
考情分析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
第一节 哲 学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唯物论
第三节 唯物辩证法
第四节 唯物主义认识论
第五节 唯物主义历史观
第二章 毛泽东思想概论
第一节 毛泽东思想及其历史地位
第二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
第三节 社会主义革命的理论
第三章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第一节 邓小平理论的形成过程及历史地位
第二节 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根本任务
第三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战略
第四节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党的领导
第五节 实现祖国统一和我国的外交战略
第六节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
第二部分 行政职业能力
第三部分 写作
附录
第一部分 公共基础知识
第一篇 法律常识
考 情 分 析
法律常识是江苏省事业单位考试中较为重要的部分。其中法理学为学习法律之基础,但因其理论性强,不易理解,掌握基本概念即可;宪法与行政法为考试考查之重点。在这两部分内容中,考生应侧重于对国家权力的制衡(宪法)和对行政权力的制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掌握;相对而言,刑法和民法的重要性在事业单位考试中不及宪法与行政法,刑法重点掌握犯罪构成以及刑罚的种类和量刑原则,民法应将重心放在自然人的民事行为、法人、法律行为的效力等知识点上;经济法和商法为非重点,一般了解即可。
第1章 法学基础理论
第一节法的概念、分类
一、法的概念、作用
考点1:法的含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与道德、宗教等规范相比,法具有如下特征: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进而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法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而道德、宗教规范主要是通过约束、控制人的思想来完成社会调整的。
2.国家性。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和解释,并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而宗教规范只是对宗教成员有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并主要依赖教徒的自愿和自我克制来实现。
3.规范性。法是规定权利与义务的社会规范。权利和义务是法的主要内容。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也规定义务,但它们轻视权利、不承认利益,只提倡对社会、对他人的责任和义务。
4.强制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尽管许多社会规范也有强制力,但其强制力不具有国家性。比如宗教规范,其强制力是以教徒的自我克制为主,兼及宗教组织的外在强制。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