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完整的法学体系由主体法、客体法和行为法构成,金融法体系由规范其主体的金融组织法,规范其客体的货币法和规范其行为的金融行为法构成。《金融法学》一书共分十四章:其中,第一章金融法总论是对金融法理论的总体论述。第二至四章属于金融主体法,具体由金融部门组织法、金融企业组织法和监管机构组织法构成。第五至七章属于金融客体法或货币法,具体由法定货币财产法、货币财产流通法和货币票据流通法构成,它实质上是货币财产法与货币行为法的统一。第八至十四章属于金融行为法,具体包括融通行为法、经营行为法、调控行为法和监管行为法。其中,融通行为法又具体包括存贷融通行为法、信托融通行为法、证券融通行为法和保险融通行为法。
《金融法学》由刘少军编著。
金融法是一门新兴的法学学科,它是随着金融业与工商业不断分离,法律界限日益明确,并最终成为当代社会的特种行业;随着货币财产成为当代社会的独立财产,以及金融行为成为当代社会的特种行为,而不断发展壮大和从其他学科中独立出来的。金融法是相对独立的法学学科,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学思想体系,这已经成为当代社会各国立法与司法的事实。但是,由于金融法的发展时间较短,目前很少有人对它的完整思想体系和规范体系进行系统的总结。我国目前的金融法教材多是法律、法规解释型的,这固然有利于读者学习某具体金融法规。但是,由于金融法规的数量巨大,各种法规的变化又比较频繁,即使对教材进行不断更新也难以使读者了解它的全貌,无法解决内容重复、结构杂乱的问题,更难以使读者掌握金融法特有的法学思维,并在此基础上准确理解各种金融规范。
本人从事金融学和金融法的研究与教学已近30年,一直试图写出一本以我国和世界各国的具体金融法规为基础,以这些规范所体现出来的特殊法学思想为指导,以法学的思维体系和语言体系为工具,向读者全面系统地介绍金融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的基础性教材。在我1999年撰写的《金融经济法纲要》中,首次进行了初步的尝试,此后在2000年的《经济本体法论》中又作了进一步的努力,也在我主编的多部金融法教材中进行了探索,最终在我撰写的《金融法原理》中基本完成。2007年我出版了《法边际均衡论》(中青年法学文库)一书,它是从法哲学的角度研究当代社会法哲学思想的著作,为进一步完善金融法的理论和思维体系奠定了比较坚实的法哲学基础。此后,我又出版了《货币财产(权)论》一书,该书初步建立起了货币财产法的理论体系。
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2008年我独立编写了“十一五”规划教材《金融法学》。在写作过程中,力图使金融法能够有个完整的理论体系,任何观点都以现行金融法规为基础,任何理论都以现行的法规规定为依据。为实现这一目的,同时扩展读者的阅读范围,在本书的写作过程中,每个观点和知识后面都加上了详细的注释,特别注意它的现行法律规范出处,以使教材中的每个观点和每项内容都有明确的法规依据。本教材是在此基础上修改完成的,它对原教材的内容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增加了核心概念、引导案例、案例导学、司法案例等内容,以利于读者对相关理论和规范的具体理解。在每章的开始处,撰写了学习要点及目标。其中,重点掌握的内容,应是考试中0~75分的标准;一般了解的内容,应是考试中76~90分的标准;深入思考的内容,应是考试中91~100分的标准。
在本教材的写作过程中,吸收了本人以前出版的许多著作和发表的许多论文的内容,也吸收了我主编的多部金融法教材的许多合理之处。同时,也参考了许多相关的法学论著,在此向这些论著的作者表示衷心感谢!
由于目前金融法理论体系还处于形成过程中,本书对某些理论的总结可能不够完善,对某些内容的把握还不够准确,缺点和错误在所难免,非常诚恳地希望读者能够给予批评和指正。
刘少军,1963年12月生,金融学学士、硕士,法学博士,1994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9年晋升为教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 主要著作包括《法边际均衡论》、《经济本体法论》、《货币财产(权)论》、《金融经济法纲要》、《金融法原理》、《证券投资学》、《投资管理学》、《宏观价格管理》、《证券理论与实务》等10余部。 主编教材包括《金融法》、《金融法概论》、《税法学》、《税法案例教程》、《经济法与统计法》等10余部。 主要论文包括《法本质边际均衡论》、《论法主体的地位与本质属性》、《论法的目标与法部门的划分》、《经济法的目标与体系研究》、《经济法的本质与和谐社会》、《论经济法的原则》、《论法程序的本质与经济法程序》、《法财产基本类型与本质属性》、《金融法的基本理论问题研究》、《信用货币财产权理论研究》、《电子货币性质与发行条件的法律规制》、《货币区域化的法理思考与裁判标准》、《现行法律框架下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与对策》、《银行存款纠纷案件的裁判标准》、《商业银行接管中的问题与裁判标准》、《委托理财的性质分析与法理思考》、《论投资调控的经济法律机制》、《投资与通货膨胀的总量研究》、《中央银行与总需要的调控》、《论建立我国规模经济投资约束机制》、《论建立投融资约束机制》、《论证券市场价格的宏观理论模型》、《重塑我国投资约束机制的设想》等40余篇。
第一章 金融法总论
第一节 金融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金融的概念与沿革
二、金融法的概念与沿革
第二节 金融法的原则与关系
一、金融法的原则
二、金融法律关系
第三节 金融法的体系与部门
一、金融法的基本体系
二、金融法的部门关系
司法案例
复习思考题
第二章 金融部门组织法
第一节 金融部门的法律界定
一、产业部门的法律界定 第一章 金融法总论
第一节 金融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金融的概念与沿革
二、金融法的概念与沿革
第二节 金融法的原则与关系
一、金融法的原则
二、金融法律关系
第三节 金融法的体系与部门
一、金融法的基本体系
二、金融法的部门关系
司法案例
复习思考题
第二章 金融部门组织法
第一节 金融部门的法律界定
一、产业部门的法律界定
二、工商与金融部门的界限
三、金融部门内部的行业界限
第二节 银行业的业务范围
一、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二、合作银行的业务范围
三、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范围
第三节 其他行业的业务范围
一、非银行金融机构
二、证券业的业务范围
三、保险业的业务范围
司法案例
复习思考题
第三章 金融企业组织法
第一节 金融企业的设立
一、金融企业的特殊性
二、金融企业的设立要件
三、金融企业的设立程序
四、分支机构的设立制度
第二节 金融企业的治理
一、金融企业的组织形式
二、金融企业的组织机构
第三节 金融企业的终止
一、金融企业的解散
二、金融企业的撤销
三、金融企业的整顿
四、金融企业的接管
五、金融企业的破产
六、存款保险制度
司法案例
复习思考题
第四章 监管机构组织法
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组织
一、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
二、中央银行的组织形式
三、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
第二节 监管机构的组织
一、银行业监管机构
二、证券业监管机构
三、保险业监管机构
第五章 法定货币财产法
第六章 货币财产流通法
第七章 货币票据流通法
第八章 存贷融通行为法
第九章 信托融通行为法
第十章 证券融通行为法
第十一章 保险融通行为法
第十二章 金融经营行为法
第十三章 金融调控行为法
第十四章 金融监管行为法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