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严重的破坏性。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担任公共职务、行使公共职权、履行公共职责的人员。职务犯罪的本质是“国家工作人员”滥用公共权力谋求私人利益,或者不履行职权、不正确履行职权,损害国家对公共职务的管理活动和职务廉洁性的行为。
腐败不仅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从世界范围来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腐败,并深受其害。惩治腐败、实现廉洁政治是当代国际社会普遍面临的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之时就十分重视反腐败问题,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对反腐败都作过重要论述。党的十七大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职务犯罪是腐败的严重表现形式,深入开展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惩治工作对于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职务犯罪具有严重危害性
职务犯罪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严重的破坏性。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担任公共职务、行使公共职权、履行公共职责的人员。职务犯罪的本质是“国家工作人员”滥用公共权力谋求私人利益,或者不履行职权、不正确履行职权,损害国家对公共职务的管理活动和职务廉洁性的行为。其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职务犯罪直接危害了政治的稳定。职务犯罪损害了政府的形象,降低了政府的威信,动摇了人民对政府的信心,从而导致国家权力的严重危机。权力行使需要以广泛的社会公信力为基础,才能形成权威;而社会治理离不开权威的支持。
第一章 职务犯罪概述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二、职务犯罪的构成
三、职务犯罪的分类
第二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职务犯罪
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三、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四、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五、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六、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第三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
一、非法拘禁罪
二、诬告陷害罪
三、非法搜查罪
四、非法侵入住宅罪
五、刑讯逼供罪
六、暴力取证罪
七、虐待被监管人罪
八、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九、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十、报复陷害罪
第四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职务犯罪
一、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二、妨害作证罪
三、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第五章 贪污贿赂罪
一、贪污罪
二、挪用公款罪
三、受贿罪
四、单位受贿罪
五、行贿罪
六、对单位行贿罪
七、介绍贿赂罪
八、单位行贿罪
九、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十、隐瞒境外存款罪
十一、私分国有资产罪
十二、私分罚没财物罪
第六章 渎职罪
一、滥用职权罪
二、玩忽职守罪
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五、徇私枉法罪
六、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七、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八、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几、私放在押人员罪
十、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十一、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十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十三、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十四、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十五、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十六、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十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十八、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十九、环境监管失职罪
二十、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二十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二十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二十三、放纵走私罪
二十四、商检徇私舞弊罪
二十五、商检失职罪
二十六、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二十七、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二十八、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二十九、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三十、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三十一、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三十二、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三十三、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三十四、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三十五、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附录
案例1 长江市场副总经理吴吉先、销售一部经理周毓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
案例2 浙江省天神面粉有限公司总经理姜祖舜为亲友非法牟利案
案例3 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总经理赵晨签订合同失职被骗案
案例4 江西广播电视艺术幼儿园园长刘越南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
案例5 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钟麓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
案例6 北安首钢庆华工具厂工业公司经理卢延福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案
案例7 通州市城南派出所指导员王玉华非法搜查案
案例8 海南省石碌矿区公安局河北派出所教导员庄汉忠刑
3.职务犯罪具有主观过错性
职务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应当出于主观的故意或过失,这是其罪过特征。没有罪过的行为不能构成职务犯罪,从而与民事违法、行政违法的特征相区别。
4.职务犯罪的客体具有复杂性
职务犯罪必定是侵犯两个或两个以上受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所以,职务犯罪的客体必定是复杂客体。但不管职务犯罪侵犯的客体多么复杂,其中必有一个客体是国家对公共职务的管理活动,或者国家对公职的勤勉性和廉洁性要求。如受贿罪,既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公共职务的廉洁性。
一般认为,要认识职务犯罪的法律特征,应当与职务犯罪的构成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只有深入分析职务犯罪的构成特征,才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职务犯罪的特征。下一节,我们就详细分析职务犯罪的构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