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实训教程》是根据证券法学科本科阶段教学需要,结合卓越人才必备实务技能训练,由一线教师结合多年教学经验,精心撰写的课程配套教材。教材紧密结合学科基础知识与制度规定,尤其关注实训专题,对证券法进行体系化介绍,学习指引深入浅出、有的放矢,将有效实现教材辅助教学的应有之义。
总序
2011年12月23日,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发布《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针对我国法律人才培养中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决定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并明确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等,其中也提出了教材建设的任务。
西北政法大学承担着全部三个类型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的重要任务,民商法学院则担负着全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民商事实体法学和程序法学的教学任务。五年来,围绕卓越法律人才的教育培养,我们开展了一系列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其中也包括教材改革和建设。“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民商事法学系列教材”就是在法律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推出的我院教材改革和建设的成果。
该套系列教材是我们在认真研究、深入领会《意见》精神,总结多年课程教学经验、吸收教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完成的。为了实现《意见》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我们试图通过此套系列教材达到两个基本目的:一是深化、扩展和丰富民商事实体法学和程序法学的教学内容;二是体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学生的法律专业技能或实务操作能力。
我们计划编写和出版的教材有:侵权法实训教程、担保法实训教程、公司法实训教程、证券法实训教程、票据法实训教程、破产法实训教程、保险法实训教程、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实训教程、律师公证实训教程、民事案例研习、商事案例研习、家事案例研习、民事诉讼案例研习、民事执行学、仲裁法学、中国司法制度、法律职业道德等。
这套系列教材的出版,既是我院围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所进行的教学改革的阶段性成果的体现,更是一种新的尝试,其中难免有欠妥适之处,诚望同仁和读者不吝指正。
编者
2016年6月
程淑娟,1972年生于陕西省宝鸡市。南开大学法学学士(1994年),西北政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2001年),武汉大学民商法学博士(2007年)。现为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保险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入选陕西省首批高校人文社科英才计划(2015年)。
目前主要从事商法学和民法学的教学工作,讲授商法学和民法学等课程,获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一次,二等奖一次,并获西北政法大学第三届“青年教学名师”称号(2012年)。主持并完成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下法科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研究”(2013年)。主编和参编《民法分论》、《商法》、《合同法》等多部教材。
科研方向主要为民法物权法、债权法和商法基础理论。出版专著《国家所有权民法保护论》(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主持并完成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商事行为制度研究”等多个项目。发表的科研论文四十余篇,荣获陕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等科研奖励。
目录
第一章证券法总论
第一节证券原理及证券类型
第二节证券法概述
第三节证券市场
第四节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第一节证券公司的设立与业务类型
第二节证券公司的变更、终止及风险处置
第三节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
第四节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第三章证券发行
第一节证券发行概述
第二节股票的发行
第三节公司债券的发行
第四节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
第四章证券上市与证券交易
第一节证券上市
第二节证券交易
第五章上市公司收购
第一节上市公司收购的概述
第二节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
第六章证券交易所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
第一节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三节其他证券服务机构
第七章证券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证券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二节证券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
后记